劳工科工作信息
关于发放2013年教师节慰问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11 访问次数:3422

全校教职工:

      经学校研究决定,2013年我校教师节慰问金发放办法如下:

      1.发放标准:由学校发放工资的编制内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500元/人;全聘教师、流动编制人员、教学型外籍教师和校聘派遣人员500元/人;博士后及资产公司、后勤集团、出版社、厦大医院的学校编制在职人员350元/人;校聘短期合同工300元/人。
      2.发放时间:9月13日左右发至个人工资帐户。

人      事      处

2013年9月11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