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大学其他专业技术中初级职务人员招聘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各用人单位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组织
1.各单位成立由分管领导、相关科研平台负责人、相关学科副高级(含)以上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等组成的面试测评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面试组),对应聘者的专业技术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和测评。面试组总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至少包含2名外单位相近学科的教师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若各岗位学科背景差异较大,各单位可视情况组织不同面试组开展工作,各面试组人员组成均需符合上述要求。
2.学校成立由人事处等单位组成的面试巡视小组,在面试期间分赴各单位对面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面试人选
3.各岗位应聘者将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人事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基本合格线。
4. 若某一岗位笔试合格人数超过20人,则按应聘者笔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选取前20人进入面试。
三、面试规则
5.各单位应通过多种方式对应聘者的综合表现、岗位认知、专业基础等项目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表格进行评分。对应聘者的专业水平应有专门环节予以统一测试并量化评分。上述各部分分值及成绩计算方式请参见附件表格(注:表格已发往各单位邮箱)。
6. 各用人单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办法综合评定应聘者的最终成绩,并根据得分高低对应聘者予以排序。
7. 面试过程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全程应形成详尽记录备查。
四、人员录用
8.各单位院长(负责人)召开聘委会,根据应聘者的最终成绩、测评记录、心理测试结果、允许招聘的岗位数量等形成等额提名意见,中级职务人员还需等额推荐至各单位教授委员会(图书馆等直属单位为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教授委员会)审议表决。
9.各单位将面试情况及提名(审议)结果报人事处,经审批后,拟录用人选将在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方可确定为正式录用人员。
五、其余事项
10.为方便外地应聘者,面试统一安排在3月17日至3月19日之间进行,请各单位合理安排。
11.各单位于3月14日前将本单位面试方案报送至人事处职称科(邮箱:rscz@xmu.edu.cn)。
12.面试组织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与人事处职称科联系,联系电话:2184723。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