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科工作信息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助理薪酬发放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直属教学部:
根据《厦门大学学生教学助理聘任管理办法》(厦大学〔2008〕64号)规定,现就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助理薪酬发放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按照核定的岗位认真审核聘用情况,据实填写《厦门大学教学助理薪酬汇总审批表》和《学生勤工助研补贴发放清单》;
2.请各单位将审批表、发放清单(纸质版均须单位领导签字盖章)于7月24日之前报送人事处劳工科,电子版发送到LC@xmu.edu.cn;若未能在24日前报送的,请在9月18日前报送,逾期将不予受理。
人事处
201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