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科工作信息
关于聘任何嵩、吴彩胜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5-07-24 访问次数:1464

全校各单位:

经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研究并表决通过,同意批准何嵩、吴彩胜等2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公示时间为2015724日至201573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人事处或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处反映。

人事处联系电话:2181582,联系邮箱:rscz@xmu.edu.cn;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处联系电话:2186219,联系邮箱:xmujw@xmu.edu.cn


能源学院

何嵩 高级工程师


药学院

吴彩胜 高级工程师



人事处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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