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科工作信息
关于聘任何嵩、吴彩胜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公示
全校各单位:
经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研究并表决通过,同意批准何嵩、吴彩胜等2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公示时间为2015年7月24日至2015年7月3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人事处或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处反映。
人事处联系电话:2181582,联系邮箱:rscz@xmu.edu.cn;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处联系电话:2186219,联系邮箱:xmujw@xmu.edu.cn。
能源学院
何嵩 高级工程师
药学院
吴彩胜 高级工程师
人事处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