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科工作信息
2016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1 访问次数:1596

 

 

全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大学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条例》(厦大人[2008]3号)和《厦门大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实施方案》(厦大人[2008]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文件规定,为做好2016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用范围

符合《实施方案》规定的教师(不含辅导员)和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且截止20151231日仍在岗。

二、聘用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聘用条件见附件1申请人的任职年限统计截止时间为20151231日。

三、日程安排

1.核对信息。人事处将符合2016年专业技术岗位套聘和高聘的名单发送至人事秘书邮箱,请各单位核对名单。

2.单位聘委会审议。各单位聘任委员会根据聘用权限,推荐二、三级岗位聘用人选,审核四级岗位聘用人选,决定聘用五级岗位及以下聘用人选并公示,并于311日之前将核对后的名单纸质版送至人事处职称科。

3.学校聘委会审批。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单位上报二、三、四级人选进行审议,确定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

                                          人事处

                                       201631

对应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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