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科工作信息
2016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大学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条例》(厦大人[2008]3号)和《厦门大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实施方案》(厦大人[2008]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文件规定,为做好2016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用范围
符合《实施方案》规定的教师(不含辅导员)和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且截止2015年12月31日仍在岗。
二、聘用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聘用条件见附件1申请人的任职年限统计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三、日程安排
1.核对信息。人事处将符合2016年专业技术岗位套聘和高聘的名单发送至人事秘书邮箱,请各单位核对名单。
2.单位聘委会审议。各单位聘任委员会根据聘用权限,推荐二、三级岗位聘用人选,审核四级岗位聘用人选,决定聘用五级岗位及以下聘用人选并公示,并于3月11日之前将核对后的名单纸质版送至人事处职称科。
3.学校聘委会审批。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单位上报二、三、四级人选进行审议,确定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
人事处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