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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和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6]4号)的规定,2016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旨在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外(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2016年度国家计划资助120人,资助经费为每人3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
二、申报条件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须经推荐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
2、具有良好的英语(或参加学术交流会议所需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3、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需为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集方为专业的行业协会,或者由国际著名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发起的多边国际学术会议。
4、已经向拟参加的国际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以其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已经收到会议的正式书面录用通知将在会议上宣读论文。
5、在从事本站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未获得过此项资助。
6、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开日期应在2016年1月15日之后。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于2016年2月15日—3月10日(第一批)或2016年5月15日—6月8日(第二批)登录中国博士后网,进入“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评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申报表》,扫描并上传主要证明材料。
2、准备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国际会议的通知书;国际会议给申请者的邀请信(复印件);论文被会议接受的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要求以正式信函形式英文撰写,不可用电子邮件代替。
3、申请人向博士后管理办公室递交《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2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用铜版纸胶装成册),以及实际合作导师同意申报并签字、流动站盖章的说明(单独1份)。
四、申报时间
1、网上系统填报时间:第一批:2016年2月15日—3月10日;第二批:2016年5月15日—6月8日
2、纸质材料递交时间:第一批:2016年3月7日—3月10日;第二批:2016年6月6日—6月8日
3、纸质材料递交地址:嘉庚三13楼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新丽
联系电话:0592-2181582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