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科工作信息
关于2016年度教师及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续签聘用合同的通知
全校各学院(单位):
2016年教师和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工作已结束,现请各学院(单位)与受聘人员进行协商,续签合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合同类别:教师填写《厦门大学教师聘用合同续签书》及合同附件(一式三份);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厦门大学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合同续签书》及合同附件(一式三份)。所有材料从通知的附件中下载。已签订无固定期限的人员不必再续签合同。
2.合同期限:高级职务教师合同期限为5年,自2016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止;中级职务教师合同期限为3年,自2016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止;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合同期限为3年,自2016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止;若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要求的人员需另行申请,申请表(一式一份)从通知下载。
3.时间安排:请各学院(单位)于11月24日之前将受聘人员的聘用合同及合同附件送至人事处职称科。
人事处
2016年11月10日
厦门大学教师及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