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科工作信息
关于新进党政管理人员试用期满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03 访问次数:1339

各有关单位:

2016年7月、8月新进党政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考核对象)的试用期即将结束,为更好地考察考核对象能否履行岗位职责和胜任岗位要求,请各单位职员聘任领导小组近期组织考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考核对象对试用期内的工作态度和表现、工作内容和进展等进行全面总结。

2、各单位职员聘任领导小组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德才兼备的原则,综合考察考核对象试用期的品行素养、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履职成效等,并根据合同约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受聘人综合表现等,确定考核对象试用期意见。

3、个人总结和单位试用期考核意见应填入《厦门大学党政管理人员试用期满考评审批表》,并于2017年1月17日提交纸质版至人事处人事科。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20171月3日

厦门大学党政管理人员试用期满考评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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