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科工作信息
关于开展2019年度职员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5 访问次数:2753


全校各单位:

根据《厦门大学教职员工聘用制度试行办法》、《厦门大学职员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就2019年度职员高聘(套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聘任范围

截至20181231日,符合晋升高一级职员条件或因党政职务晋升可套聘高一级职员的人员。

申请条件详见《厦门大学职员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厦大人〔20083)、《关于印发<厦门大学职员任职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厦大人〔201495号)、《关于印发<厦门大学高聘三级、四级职员任职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厦大人〔201691号》等。

二、工作安排

1.个人申请。申请人登录厦门大学人力资源服务平台(自助平台)填写申报信息。

2.各单位确定(推荐)聘用人选。各学院(研究院)聘委会、各机关部处和直属单位职员聘任领导小组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以及考察个人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的基础上,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议和表决。符合条件的中初级职员由各单位聘委会或职员聘任领导小组确定聘用人选,高级职员由各单位聘委会或职员聘任领导小组审议并初定候选人后向学校推荐。

3.公示。各单位公示拟高聘(推荐)职员名单,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4.各单位通过厦门大学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填写评议意见和推荐结果。

5.报送材料。各单位在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导出和打印《厦门大学事业职员职务高聘申报表》或(《厦门大学事业职员职务套聘申报表》)、《厦门大学事业职员职务聘用审核情况汇总表》,申请人、经办人和单位负责人需在相关表格签名,加盖单位公章,于2019515日前将纸质版各一式一份报送人事处人事科。

三、其他事项

1、辅导员参与职员聘用,聘用结果记入档案。

2、处级干部2018年度考核结果将由人事处统一录入。

人事处

2019年4月15日

 

                                                           

相关文件和申报指南.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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