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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厦门市第三批杰出青年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4 访问次数:1712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关于2019年度厦门市第三批杰出青年人才暨第五批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的申报公告》,现就做好2019年度厦门市第三批杰出青年人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选对象及资格条件

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411日以后出生),近3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计算<20191111>)引进或意向引进到厦门市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每年在厦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年薪达到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定比例以上的(事业单位2.5倍),并符合《厦门市杰出青年人才认定标准(2019年)》之一(详见附件2)的青年人才。

二、申报办法

申报工作具体按下列程序执行:

(一)各单位推荐人选

1.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填写并向所在单位提交《厦门市杰出青年人才申报表(校内)》(附件3)、《厦门市杰出青年人才申报认定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4)。

2.学院(研究院)审核确定后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表(校内)》、《一览表》报送人事处/人才办。

以上工作请于1121前完成,逾期提交将不予接收。

(二)学校确定推荐人选

因推荐名额有限,对符合认定标准的人选,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人选。

(三)推荐人选提交申报材料

在确认推荐人选后,学院(研究院)及推荐人选根据通知要求准备以下材料:

1.《厦门市杰出青年人才认定申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3>,附件5

2. 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详见附件6

3.《考察意见表》(附件7

 

 联系人:蓝亦芃、叶丛葵,联系电话:0592-2182259

 

附件-厦门市杰出青年人才.rar 

人事处/人才办 

201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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