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帮助新进教职工更好地掌握岗位所需业务知识,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新教工入职培训分类培训(专业科目岗前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新教工入职培训包含集中培训、分类培训和总结交流会三个阶段。分类培训(专业科目岗前培训)按照新教工岗位类别,由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人事处、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新教工所在学院(单位)组织开展。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新教工所在岗位所需的理论、知识、技术、技能等。培训时间安排在11月中旬至12月10日。有关学时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分类培训(专业科目岗前培训)工作安排表》,具体安排详见各负责单位通知。
二、培训对象
1.培训对象为2019年11月5日后来校的在职教职工和2019年新教工入职培训请假的教职工;
2.往年因故未参加入职培训分类培训的教职工;
3.当年岗位类型发生变化的教职工应参加相应类别的分类培训。
注:各单位办公室秘书、各教学科研单位人事秘书可登录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http://hr.xmu.edu.cn/ )“管理平台”,在资料管理中右键点击“查询”,选择共享方案中“20191105之后来校的在职教职工”,点击“执行”查询并导出本单位2019年11月5日后来校的教职工名单。
三、培训内容和负责单位
1.专任教师:思想引领、学术发展指导及教育教学技能培训等
培训形式:新教师荣荐仪式、书记院长谈心;教学示范、教学技能工作坊、学术发展及职业规划交流沙龙,高等教育有关课程等。
负责单位:各学院(单位)、教师发展中心
2.工程、实验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实验室安全、基本业务规范培训
培训形式:业务培训讲座、现场实践教学和政策文件学习等。
负责单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工程技术、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验室安全等有关业务培训;图书资料专业、档案专业、编辑专业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业务培训;各学院(单位)组织本单位新进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党政管理人员:行政管理通识技能和职业素养培训、业务培训等
培训形式:业务培训讲座和政策文件学习等。
负责单位: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人事处牵头有关单位组织安排行政管理通识技能和职业素养培训;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组织本部门新进人员和学院(单位)相关新进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各学院(单位)组织本单位新进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4.辅导员:教育教学技能、行政管理通识技能和职业素养、学生工作能力培训等
教师发展中心负责教育教学技能培训;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人事处牵头有关单位组织安排行政管理通识技能和职业素养培训;学生工作部(处)和新进辅导员所在单位负责进行学生工作能力培训。
辅导员分类培训对象除专职辅导员之外,还包括入职第一年到辅导员岗位工作的党政管理人员。
四、培训要求
1.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有关要求,教职工因故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及时补训。教职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或者处分。参加培训期间违反培训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或者处分。
2. 按照“谁承办、谁防疫、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学校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新教工所在学院(单位)应对新教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教育和健康信息排查。属于确诊、疑似、强制隔离、存疑病例、同程人员、重点疫区返厦等情况未解除观察的人员,不得参加线下培训。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入职培训各组织单位可结合实际需要和现有条件灵活调整入职培训(岗前培训)的组织方式,可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必要的时候可以全部转为线上方式。线下培训应保持培训场所通风,合理安排培训会场座位(一般不超过可容纳人数的50%,间隔就座),对线下参训教工进行体温检测和签到登记,在培训开始前进行防控安全教育,如遇到参训教工发热等情况,则启动师生发热应急预案进行相应处理。
3.入职培训(岗前培训)各组织和承办单位应当加强培训统筹管理和协调,建立和完善培训档案,对有关教职工参加培训的内容、时间和考勤等情况进行登记;要注重培训实效,根据学校要求按时报送培训有关统计数据和图文材料,避免和防止多头培训、重复培训、长期不训、走过场等情况;探索“错峰”调训和分段式培训,缓解工学矛盾。
4.从事培训工作的授课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得传播违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中央决定的错误观点。各组织和承办单位要对师资人选和培训内容进行严格把关。
五、培训总结
各有关单位应于2020年12月10日前通过OA将培训工作总结(包括培训方案、考勤情况和培训照片等图文资料)报送至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人事处备案。
培训方案中须列明具体的业务培训内容、培训形式、主讲人及开展时间。考勤情况应包括参加人员姓名、教工号、课程名称和学时等相关信息,建议使用XMU教育培训管理系统进行签到签退管理,并导出有关数据。各单位党务秘书应及时提前将新教工信息加入XMU教育培训管理系统,未加入的将无法进行扫码登记。
分类培训(专业科目岗前培训)主要负责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人事处联系人:叶丹
办公电话:0592-2182253
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艾浩
办公电话:0592-2186536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人:罗剑梁
办公电话:0592-2184955
学生工作部(处)联系人:王志煌
办公电话:0592-2188231
党委人才工作办公室/人事处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