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青年人才队伍建设,积蓄学科发展后劲,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现将我校开展2021年“南强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与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南强青年拔尖人才分为两类:A类人才和B类人才。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风,身心健康,能全职在校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
A类人才:
1.具有博士学位;截止2021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申报人一般不超过38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申报人一般不超过43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一般应是近五年获批的国家“四青”人才或人文社科领域具备相当水平的青年人才。
B类人才:
1.具有博士学位;截止2021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申报人一般不超过33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申报人一般不超过38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符合学科发展需要,具有突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学术研究方向具有鲜明特色;在其学术领域崭露头角,为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教学科研业绩符合学校各学科教授职务任职条件,具备在支持期内入选A类人才的实力。
二、遴选程序及要求
(一)遴选程序
1.发布遴选信息。学校和各学院(研究院)通过多种途径进行招聘宣传,面向海内外公开发布遴选信息。
2.个人申报。申报人登录http://jobs.xmu.edu.cn/,用电子邮箱进行注册,并进入“人才项目岗位”模块填写相关申报信息(详见附件1)。其中,新引进人才可随时提交申请,学院和学校分批进行审核、遴选(原则上在6月、9月、12月分三批开展);校内人才采取集中申报,具体工作将在下半年另行通知。
理工医科非“四青”人才仅限申报B类人才。
3.学院遴选推荐。各学院(研究院)对申报人进行审核、面试、研究,经院长提名、党委考察后,确定推荐人选、推荐类别及拟聘职务,并在各批次时间点前通过系统报送,纸质版材料于系统提交后一周内报送。
4.学校评审。学校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评审。
(二)相关要求
1.“四青”人才可简化遴选程序,经学院院长提名、党委考察后,可作为A类人才推荐人选提交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审定。
2.符合B类人才年龄要求且当年度进入“四青”人才会议评审环节的人选,经学院院长提名、党委考察后,可作为B类人才推荐人选提交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审定。
3. 新引进人才每年度限报一次南强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校内人才不可连续两年度申报南强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且再次申报时应有重大进展的新成果。同行专家通讯评审结果仅限申报当批次有效。
4.南强青年拔尖人才的遴选原则上向青年人才倾斜。
三、聘任岗位
(一)A类人才
新引进人才一般聘任教授职务;受聘期间不受所在学院(研究院)岗位数和编制数限制,岗位编制由学校统筹安排。
(二)B类人才
新引进人才一般聘任副教授或教授职务。如聘任副教授职务,给予特任研究员学术头衔,实行准聘制管理(纳入事业编制)。具体要求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相关合同约定执行。
四、申报要求
请各学院(研究院)加强宣传,围绕学校“双一流”规划建设的学科群,吸引和遴选具有竞争力的人选,并按照程序与时间安排做好推荐工作。
五、联系方式
1.学校联系人:蓝亦芃、叶丛葵, 联系电话:0592-2182259;邮箱:rcb@xmu.edu.cn。
2.学校各单位联系人详见《厦门大学各单位招聘联系人通讯录》。
附件:1.南强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2.系统上传附件材料清单
党委人才办/人事处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