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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 “南强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7 访问次数:6354

各学院(研究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青年人才队伍建设,积蓄学科发展后劲,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现将我校开展2021南强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与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南强青年拔尖人才分为两类:A类人才和B类人才。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风,身心健康,能全职在校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

A类人才:

1.具有博士学位;截止20211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申报人一般不超过38周岁(19821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申报人一般不超过43周岁(197711日以后出生)。

2.一般应是近五年获批的国家四青人才或人文社科领域具备相当水平的青年人才。

B类人才:

1.具有博士学位;截止20211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申报人一般不超过33周岁(19871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申报人一般不超过38周岁(198211日以后出生)。

2.符合学科发展需要,具有突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学术研究方向具有鲜明特色;在其学术领域崭露头角,为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教学科研业绩符合学校各学科教授职务任职条件,具备在支持期内入选A类人才的实力。

二、遴选程序及要求

(一)遴选程序

1发布遴选信息。学校和各学院(研究院)通过多种途径进行招聘宣传,面向海内外公开发布遴选信息。

2个人申报。申报人登录http://jobs.xmu.edu.cn/,用电子邮箱进行注册,并进入人才项目岗位模块填写相关申报信息(详见附件1)。其中,新引进人才可随时提交申请,学院和学校分批进行审核、遴选(原则上在6月、9月、12月分三批开展);校内人才采取集中申报,具体工作将在下半年另行通知。

理工医科非四青人才仅限申报B类人才。

3学院遴选推荐。各学院(研究院)对申报人进行审核、面试、研究,经院长提名、党委考察后,确定推荐人选、推荐类别及拟聘职务,并在各批次时间点前通过系统报送,纸质版材料于系统提交后一周内报送。

4学校评审。学校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评审。

(二)相关要求

1四青人才可简化遴选程序,经学院院长提名、党委考察后,可作为A类人才推荐人选提交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审定。

2符合B类人才年龄要求且当年度进入四青人才会议评审环节的人选,经学院院长提名、党委考察后,可作为B类人才推荐人选提交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审定。

3. 新引进人才每年度限报一次南强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校内人才不可连续两年度申报南强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且再次申报时应有重大进展的新成果。同行专家通讯评审结果仅限申报当批次有效。

4.南强青年拔尖人才的遴选原则上向青年人才倾斜。

三、聘任岗位

(一)A类人才

新引进人才一般聘任教授职务;受聘期间不受所在学院(研究院)岗位数和编制数限制,岗位编制由学校统筹安排。

(二)B类人才

新引进人才一般聘任副教授或教授职务。如聘任副教授职务,给予特任研究员学术头衔,实行准聘制管理(纳入事业编制)。具体要求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相关合同约定执行。

四、申报要求

请各学院(研究院)加强宣传,围绕学校双一流规划建设的学科群,吸引和遴选具有竞争力的人选,并按照程序与时间安排做好推荐工作。

、联系方式

1.学校联系人:蓝亦、叶丛葵, 联系电话:0592-2182259;邮箱:rcb@xmu.edu.cn。

2.学校各单位联系人详见《厦门大学各单位招聘联系人通讯录》。 


附件:1.南强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2.系统上传附件材料清单

      附件.rar

 

 

 

党委人才办/人事处

202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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