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科工作信息
关于发放在职人员2021年防暑降温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2 访问次数:2669

关于发放在职人员2021年防暑降温费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参照《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行政事业单位防暑降温费补助标准的通知》(厦财文[2000]24号)规定,我校2021年的防暑降温费具体发放办法如下:

一、发放标准:在职人员每人每月150元,校聘短期合同工每人每月75元。

二、发放办法:

1.在职人员(5月至9月共5个月)于622日一次性发放。

2.校聘短期合同工随工资按月发放(5月至9月)。

人事处

2021622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