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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厦门大学南强重点岗位教授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2 访问次数:2529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厦门大学南强重点岗位教授聘任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厦门大学南强重点岗位教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风,身心健康,能全职在校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

1.立德树人,教书育人,胜任本科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2.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近五年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具有重要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3.国内(含校内)申请人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务,一般应具备以下之一条件:

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不含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及以上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负责人;

2)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一等奖前三完成人,二等奖前二完成人);

3)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三完成人,二等奖前二完成人);

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获得者(一等奖、二等奖前二完成人);

5)支持期内教学科研业绩达到所在单位教授四档以上要求的南强青拔A类人才,或首聘期内教学科研业绩达到所在单位教授四档以上要求的“闽江学者”特聘教授;

6)取得其他同等成就的人才(需由所在单位教授委员会认定,并附书面意见)。

4. 海外申请人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副教授及以上职务。

5.对于新引进的南强重点岗位教授,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611日之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111日之后出生),并符合厦门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条例中有关教授的其他要求。

二、遴选程序

1发布遴选信息。学校和各学院(研究院)通过多种途径进行招聘宣传,面向海内外公开发布遴选信息。

2个人申报。申请人向所在学院(研究院)提交《厦门大学南强重点岗位教授申请表》及业绩证明材料。

3学院遴选推荐。各学院(研究院)统筹做好队伍建设规划和人选推荐工作,经院长提名、单位党委考察后,确定拟推荐人选。于20211018前报送以下材料:

1)个人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

2)申请人证明材料(电子版,分类后放置同一文件夹或整合为一个PDF文档);

3)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

4)评审信息表(电子版,纸质版);

53篇代表作全文(电子版);

6)考察意见表(扫描版,纸质版)。

4学校评审。学校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评审程序为:同行专家通讯评审、专家组会议评审、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研究确定。

当年度进入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会议评审环节的人选,经学院(研究院)院长提名后,可作为南强重点岗位教授推荐人选直接提交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审定。

三、支持措施

学校提供教授五档岗位校内岗位工资,首聘期(五年)提供5名全额资助博士后招收指标(每名资助2年),并为新引进人才提供购房补贴、科研启动费等支持。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研究院)加强宣传,围绕学校双一流规划建设的学科群,吸引和遴选具有竞争力的人选,并按照程序与时间安排做好推荐工作。

2对于拟依托“取得其他同等成就的人才”条件推荐的人选,需由所在单位教授委员会对其代表性成果是否符合同等成就进行认定;获得教授委员会的同意票数应达到到会委员人数的五分之四。

 

联系人:蓝亦、叶丛葵

联系电话:0592-2182259;邮箱:rcb@xmu.edu.cn

 

附件:

1.  南强重点岗位教授申请表

2.  证明材料清单

3.  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4.  评审信息表

 通知附件.zip


党委人才办/人事处

202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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