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青年人才队伍建设,积蓄学科发展后劲,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现将我校开展2023年度“南强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与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南强青年拔尖人才分为两类:A类人才和B类人才。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风,身心健康,能全职在校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
A类人才:
1.具有博士学位;截止2023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申报人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申报人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一般应是近五年获批的高层次青年人才。
B类人才:
1.具有博士学位;截止2023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申报人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申报人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符合学科发展需要,具有突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学术研究方向具有鲜明特色;在本学科领域顶尖期刊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在本学科领域一流期刊发表过一系列学术论文,或取得其他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在其学术领域崭露头角,为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教学科研业绩符合学校各学科教授职务任职条件,具备在支持期内入选A类人才的实力。
3. 原则上应具有两年及以上国内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博士后研究经历或科研工作经历。其中在本校取得博士学位的,应具有两年及以上本校以外国内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的博士后研究经历或科研工作经历。
二、遴选程序及要求
(一)遴选程序
1.发布遴选信息。学校和各单位通过多种途径进行招聘宣传,面向海内外公开发布遴选信息。
2.个人申报。申报人登录http://jobs.xmu.edu.cn/,用电子邮箱进行注册,并进入“人才项目岗位”模块填写相关申报信息(详见附件1)。其中,新引进人才可随时提交申请,各单位和学校分批进行审核、遴选;校内人才采取集中申报方式,具体工作将在2023年下半年另行通知。
3.单位遴选推荐。各单位对申报人进行审核、面试、研究,经单位聘委会提名、教授委员会评议、党委思想政治考察后,确定推荐人选、推荐类别及拟聘职务,并在各批次时间点前通过系统审核并报送电子版材料;纸质版材料于系统提交后一周内报送。2023年集中审理时间点原则上按5月10日(第一批)、6月30日(第二批)、9月30日(第三批)、12月31日(第四批)进行。
4.学校评审。学校组织同行专家评审,并经相关程序后,提交学校聘委会审议。
(二)相关要求
1.高层次青年人才可简化遴选程序,经单位聘委会提名、党委考察后,可作为A类人才推荐人选提交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审定。其中,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需同步提交所在单位教授委员会审议。
2.对于符合B类人才年龄要求且当年度进入高层次青年人才会议评审环节的人选,或具有两年以上海外博士后经历并经评审认定的优秀青年人才,经单位聘委会提名、党委考察后,可作为B类人才推荐人选提交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审定。其中,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需同步提交所在单位教授委员会审议。
3. 新引进人才每年度限报一次南强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校内人才不可连续两年度申报南强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且再次申报时应有重大进展的新成果。同行专家通讯评审结果仅限申报当批次有效。
三、聘任岗位
(一)A类人才
新引进人才一般聘任教授职务;受聘期间不受所在单位(研究院)岗位数和编制数限制,岗位编制由学校统筹安排。
(二)B类人才
新引进人才一般聘任副教授职务,实行准聘制管理(纳入事业编制),具体要求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相关合同约定执行。
四、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加强宣传,吸引和遴选具有竞争力的人选,并按照程序与时间安排做好推荐工作。
联系人:蓝亦芃、叶丛葵
联系电话:0592-2182259;邮箱:rcb@xmu.edu.cn
附件:1.南强青年拔尖人才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2.系统上传附件材料清单
党委人才办/人事处
2023年4月20日